【争议】
2013-09-03
高
女士
投诉 热度团
本人于2013年9月3日准备使用从热度团购买的个人写真订单,但由于其质量太差决定退款。经过联系客服得知此项退款在超过购买日起5日后只能退回到热度团的个人账户中,但我也只能先选择退款。过后浏览了热度团中所有的产品,属于杭州地区的很少,也没有我想要的团购,所以我再一次打电话给热度客服,同样的客服接的电话,客服说这是规定,没办法协商也改不了,还说锋尚汇的服务及质量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不是在欺骗消费者吗?在他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我要求找热度的领导出面解决此问题或是把我这个问题反馈给领导,并要求在他们下班前给我答复,客服不但说他们不会给我回复,还说他们领导现在不在,我说那等领导在了给我回复,他说领导很忙,一直在推脱,不愿意协商解决此事。
- 投诉编号:24531
- 投诉类型:
产品服务
- 投诉网站的名称:热度团
- 投 诉 人:高
女士
- 投诉时间:2013-09-03 10:09:04
- BCP已于2013-09-04 13:28:41 将此投诉转交给热度团。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