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中】
2013-04-11
杨
先生
投诉 乐视网(乐视商城)
3月末,被投诉方副总裁张志伟在新浪微博及众多媒体发布要约,称其在4月1日12点预备了5万台现货乐视盒子 C1S版进行销售。本人及家人接受其要约,于4月1日12点整分别成功购得2件和1件,共三件要约商品,并且在第一时间完成付款(订单号:199141235924800和订单号:199141235924427)。付款后迟迟不见发货,数次与其客服进行沟通,要么被告知已发货,要么被告知正在发货,要么被告知陆续发货,客服前后不一的回复令人感到费解。截止到今日,上述两单三件商品仍未发出。而其未发货的投诉、声讨及谴责也已遍布各大媒体。综合各方反馈回来的数据及证据显示,被投诉方并非以其承诺的现货商品进行销售,而是利用此次要约集资进行现生产(最确凿证据为:4月1日发售的“现货”,软件版本为20130402,显然系集资后再生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被投诉方此举已涉嫌“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存在欺诈行为”。鉴于此,我特申请上级主管部门介入查处,责令其立即履行合同要约进行发货,并且要求其因欺诈行为给本人带来的精神损害,根据已付款金额给予双倍的精神赔偿。
- 投诉编号:22759
- 投诉类型:
合同承诺
- 投诉网站的名称:乐视网(乐视商城)
- 投 诉 人:杨
先生
- 投诉时间:2013-04-11 09:04:15
- BCP已于2013-04-18 15:03:22 将此投诉转交给乐视网(乐视商城)。
BCP投诉处理说明:
本中心自接到实名投诉起,将在最多五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实时公示解决结果。
解决过程分为六种状态,具体如下:
[无效投诉]:
此状态为投诉者未按《网络购物信用投诉须知》要求进行投诉,BCP将不予受理其投诉。
[待解决]: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1-2工作日,同时表明,BCP已将您的投诉转交给被投诉网站,被投诉网站将在1-2个工作日内与您协商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本投诉中心。
[解决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后的2-5工作日,同时表明,被投诉网站已通过BCP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
[已解决]: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接受并满意网站处理结果。
[争议]: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也有在1-5个工作日内的,同时表明投诉者不接受或不满意网站处理结果,并经BCP判定双方均有责任。
[预警中]:
此状态主要集中于投诉的5个工作日后,同时表明,此投诉未解决或投诉者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并经BCP判定主要责任在网站。BCP一方面将此投诉公示为“预
警中”,并在不定期的BCP预警公告中发布,提醒其他消费者谨慎购买。另一方面继续督促被诉网站,并必要时引入执法机构帮助消费者进行维权。
特别声明:上
述内容仅为投诉者陈述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者支持其观点!任何对购物网站的投诉(不论正面或负面),中国商务信用平台(BCP)都会转交给被投
诉网站。被投诉网站须在3天内通过BCP平台给予投诉者回应或是回复处理意见。如果被投诉网站不予回复BCP则视为其默认消费者的投诉事实,被投诉网站的
不诚信行为将被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