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资讯新闻 > 正文
    
药监局发布消费警示 互联网购药需警惕
2012-10-12 13:36:52 来源:深圳商报
市药监局昨天在其政务微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时,谨防被误导和欺骗。市药监部门设有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2331。市药监局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市药监局昨天在其政务微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时,谨防被误导和欺骗。市药监部门设有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12331。市药监局提出如下消费警示:

切记从合法渠道、正规场所购买。消费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时应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药店或商场购买。

互联网购药需警惕。消费者在进行网络购药前,应当甄别网站是否具有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资质,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