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互联网现有商业模式不可行?移动互联网赚钱了没?过去两年,围绕这个话题行业摇摆着演绎繁华和落寞。不过多数从业者认定:移动互联网可以赚钱,至少移植PC互联网的广告、游戏和电子商务模式不无可能。不过,行业三巨头之一的百度CEO李彦宏近日一番担忧,又让移动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愈加迷离:行,还是不行?
老三套在移动互联网面临挑战
谈移动广告:变现能力远低PC
电子媒体屏幕大小很重要,PC时代不断增大屏幕,广告才是有价值的。但手机的屏幕小了很多,如果放广告的话,几乎没有空间再来放内容。并且移动互联网时间都是碎片的时间,广告价值呈现没有PC互联网那么大, 变现能力也被认为是远低于PC互联网。手机最初不是作为媒体,而是作为通讯工具产生的,大家使用的是碎片时间,是立刻要获得反馈的状态。现在很多人都把移动互联网当做新的媒体形式来看待,但是手机这种终端目前还是不适应一般的广告。
谈移动游戏:收费问题没解决
目前在中国,游戏的收入来源是大型客户端游戏,用户玩得起来,才愿意付费。而在手机上,用户只有一些碎片时间,必须是轻量级游戏。怎么赚钱?很多人是说不 清楚的。整个系统里面收钱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即便拥有广大用户群。虽然也有很多商店,iOS有部分收费,像Android大多数都是免费的。所有这一切都 使得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赚钱面临很大的挑战。日本等国家的模式能不能被复制到中国市场,现在还很难说。
谈移动电商:成本与收益有矛盾
支付问题是个基本问题,除此之外,很多人说,移动互联网起来的话首先会把LBS电商带起来。LBS的主要模式是向本地商户收费。而本地商户对移动互联网需要相当长的学习时间,当移动互联网企业去找本地商户时,销售成本不低,很可能不低于在互联网去投广告。但是户均消费又比较低。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客户发展和客户维护的成本不低,另外一方面户均消费不高,这就导致这个商业模式过去一直没有能够发展起来。
点击转化率高
屏幕小不是缺点,是特点。每一种媒介载体都有自己的特点,适合的应用场景和传播内容都由这些特点决定。从商业价值的角度看,PC屏幕大导致每屏的广告十余 条,用户看到每条广告的机会反而变小,点击转化率较低。相反,手机屏幕小,广告内容少,每条广告的真实到达率远大于PC,点击转化率远高于PC.
事实上,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商业化处于初级阶段,类似十年前的PC互联网。对比十年前的PC互联网,今天的移动互联网商业化能力已经很强了。例如,今天移动互联网的广告单价CPM(每千人成本)相比今天的PC互联网有5倍左右的差距,但相比十年前的PC互联网广告单价CPM要高很多。
广告的商业价值还是符合“眼球定律”的,即时长是最关键的衡量标准,我们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不多一秒不少一秒。过去十年用户花在互联网的时间逐渐变长,所以互联网的广告价值被逐步提升;未来十年用户花在移动互联网的时间将逐步变长,我相信移动互联网的广告价值也会一天天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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