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诉 | 邮件投诉 | QQ投诉 | 4006-400-312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文档下载 > 正文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用户服务条款
2011-06-29 11:07:03 来源: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以下称“BCP”)同意按照本服务条款的规定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服务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BCP平台的《使用协议》!”选项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条款全部内容。

本服务条款如有与用户“服务协议”相抵触内容,以“服务协议”内容为准。

1. 服务内容

1.1接受对联盟成员涉及诚信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1.2发布网站虚假信息预警信息。

1.3接受客户委托,提供BCP实名验证、BCP信用认证、信用评级等服务。

特别提醒:

(1)用户浏览信用标签的时间距离标签“巡查时间”越近,其信息准确率越高。

(2)由于网站及其经营主体信息因经营主体内部业务和管理需要可能变更,政府档案很难实时更新;用户信息保护情况也会因经营主体业务和管理情况发展变化,所以上述证书信息仅供参考。

1.4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服务是BCP的一项基本政策,BCP服务的具体内容由BCP根据实际情况提供。BCP保留随时变更、中断、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 使用规则

2.1 BCP注册用户必须向BCP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有关隐私信息保护见本网站“隐私保护”声明。

2.2 用户在BCP注册成功后,将得到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并对以该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3 用户在使用BCP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时,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

(2)遵守与网络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获取网络服务。

(4)不得利用BCP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不得利用BCP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的、侮辱的、恐吓的、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信息资料。

(6)不得利用BCP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BCP的行为。

(7)如果出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等系统不安全性的情况,应及时告知BCP。

2.4 如果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规定,BCP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如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等)以减轻用户不正当的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3. 版权声明

3.1 BCP对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数据库、声音、图片、录像、图表等,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专利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3.2 未经BCP可核查的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修改和使用本网站所提供内容。

4. 免责声明

4.1用户明确同意其免费使用BCP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免费使用BCP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BCP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4.2BCP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4.3 BCP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BCP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BCP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BCP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BCP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5. 服务变更、中断和终止

5.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BCP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5.2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BCP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条款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2)用户违反本条款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6. 违约赔偿

6.1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BCP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条款而给BCP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6.2BCP对企业收费网络服务部分将采取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如有确切证据证明由于BCP原因产生损失,BCP只负责退回企业所缴该期的费用之外,对企业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7. 条款修改

7.1 BCP将有权随时修改本条款的有关内容,一旦本条款的内容发生变动,BCP将通过适当方式作解释说明。

7.2 如果用户不同意BCP对本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接受BCP对本条款相关内容所做的修改。

本条款的更新修改及最终解释权归 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 中国商务信用平台 所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