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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称应有合理时间消化处理存货
2012-07-09 07:00:07 来源:新浪网
在广药集团宣布起诉涉嫌销售侵权王老吉凉茶的两家销售商和加多宝公司后,昨日,加多宝公司向羊城晚报发来最新声明,称其一直按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广药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至2012年5月,广药集团也一直都在收取上述费用。

因此按国际惯例及公平合理原则,应给予6到12个月的合理时间让被许可方消化处理存货。不过广药方面否认了收取商标使用费一说。

加多宝 支付商标使用费至2012年5月

广 药 2010年5月已告知不再收取使用费

加多宝声明称,“鸿道集团一直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向广药集团支付商标使用费至2012年5月,广药集团也一直都在收取该商标使用费。为此,鸿道集团及其授权的加多宝公司在裁决生效前生产销售的带有 王老吉 商标的凉茶产品,是支付了合同对价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而广药方面“王老吉”商标案代理人倪依东则表示,2010年5月1日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吉商标到期,广药集团以电话、公函、律师函等多种形式数十次与鸿道集团联系,并告知其不得再使用“王老吉”商标,不再收取其商标使用费,但对方均未给予回应。“鸿道集团打来的使用费,广药集团多次退还无果。”不得已之下,2011年4月26日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加多宝 应有合理时间消化处理存货

广 药 裁决后加多宝仍生产侵权王老吉

加多宝在声明中还称,在仲裁书的裁决中已清晰说明鸿道集团在裁决生效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因此加多宝收到仲裁书后第一时间就停止了生产带“王老吉”标识的凉茶产品,并启用了自主品牌“加多宝”。现在市场上流通销售的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凉茶产品,是在裁决生效前生产的。

其还表示,按国际惯例及法律规定的公平合理原则,对于类似商标许可使用相关的库存产品的处理,如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都会给予一段合理时间(6至12个月)让被许可方消化处理存货。

但广药方面在市面上搜集证据发现,2012年5月9日裁决结果已出,当时市面上仍有加多宝版带“王老吉”标识的凉茶在销售,且有的生产日期为“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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