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成为委员们关注的热点。各级监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快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约束企业诚信经营。社会各方面要共同努力,积极构建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农村家庭宴席存在安全隐患
‘健美’猪肉、‘回炉’板鸭、‘染色’馒头……虽然食品安全问题是‘老生常谈’,但去年以来,全国食品安全领域仍然频频拉响警报,消费者脆弱的神经一次次被触动。目前对于包装食品来说,大多数产品都有相关的产品标准,并印在包装上面。然而,街头馒头这类没有包装的食品,包括饭菜、小吃等各种餐饮产品,大部分没有产品质量标准,这就造成一个执法的空白。
据统计,全市城乡有各类餐馆、食堂11000多个,农村餐饮服务单位达16000多家,监管面宽、量大。特别是农村家庭宴席,大多无安全的设备设施、无举办条件,若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隐患。
食品安全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守法经营和文明经营的教育,切实提高生产者、经营者道德素质和守法意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监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意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力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建议市级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明确乡镇、街道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在居民小区、大中型涉食单位聘请食品安全信息员,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相对稳定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要逐步完善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的信用档案,建立信息数据库,对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在依法给予重罚、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使其失去生存的空间,退出市场。”
要及时解决农村餐饮服务监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保证基层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加快地方立法,制定适应餐饮小摊贩生存和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快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健全事故报告通报机制,及时查处大案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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