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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裸奔”行业内鬼与网络买卖是两罪魁
2012-12-10 14:38:40 来源:《山西日报》

电话骚扰、诈骗恐吓不时上演,让人防不胜防,只因个人信息遭泄露

2012年11月20日,面对要求详细填写自己儿子信息的表格,太原市的陈女士犯了难,她一再询问英语学校的老师:“你们对信息能保密吗?”得到肯定答复后,陈女士又问:“不写详细住址行吗?父母的身份证号不需要填写吧……”对这种登记个人信息的表格,陈女士格外有戒心,她总感觉这些表格背后藏着一双双别有用意的眼睛——这缘于她接过的一个电话。

个人信息遭行业泄露

今年4月,陈女士接过一个惊悚电话,对方开口即点名道姓,陈女士所在工作单位和部门也都说得一清二楚。对方叫嚣自己是黑道人物,说陈女士得罪了别人,问她如何如何摆平。如果不是对方极力要求用钱了事,被陈女士察觉是诈骗,那么单从姓名、电话、工作单位被人掌握这一点来看,犯罪分子要想锁定一个普通人简直易如反掌。

而这仅仅是个人信息遭泄露后的一个犯罪“衍生品”。

7月下旬,江西的王先生在太原市一家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了股票账户。几日后,王先生便接到上海几家公司向他推荐股票的电话,王先生很纳闷:“这个人信息泄露得有点太快了吧?”

10月,晋中市榆次区的刘先生购买了一辆某品牌轿车,销售人员告知刘先生此款车可以享受国家购车补贴3000元,并称一个星期之内将补贴交给他。很快,刘先生便接到了所谓补贴转账的电话,刘先生一时疏忽,按对方要求在电话上进行了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操作,卡内的1.2万元随即被盗,而车商表示对此一无所知。

这类例子不胜枚举。

面对这种态势,今年4月,我国公安机关展开了一次全国性集中行动,近2000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44个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被挖出,破获刑事案件3000余起。

行业“内鬼”与网络买卖是两罪魁

11月24日,记者以王先生为例采访了省内某证券公司郭经理。郭经理表示,像王先生这种个人信息遭到泄露的情况,不一定是最先接触到王先生信息的证券公司泄露的。郭经理向记者分析了客户信息传递过程:营业部—公司总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除了证券业机构能够接触到客户个人信息之外,因为客户还要与银行签订三方存款协议,所以,银行的工作人员及其上级机构也可以获得客户个人信息。同时,还存在黑客软件在网络上搜集客户信息进行售卖的可能。由此看来,个人想追查泄露源头,几乎没有可能。而且,如果单单是推荐股票之类的电话骚扰,不足以令警方介入。

近几年,随着网络销售的勃兴,以及市场化经济条件下个人信息所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被违法发掘,个人信息泄露已成爆发态势。据公安部门披露,在今年被警方挖出的“源头”中,大都是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的“内鬼”,涉及电信、银行、工商、民政、公安、航空、保险等多个行业和部门。个人信息遭到行业泄露,并被产业链式地买卖已不再是秘密。

2012年3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5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的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以及拘役等刑罚。这5人均是从事各类产品营销的人员,购买个人信息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电话推销产品,他们非法买卖的个人信息超过400万条。

自我保护利器:提高警惕和法律维权

“隐私”一词,英文privacy,它其实是个欧美文化舶来品。在中国千年历史长河中,“东家长、西家短”有时并不是妇人的口舌专利。在传统文化中,保护个人隐私似乎暗示有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使得在道德层面和法律层面上,中国人一度缺失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认识到这一法律缺憾,我国日益增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目前,我国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其中包括规范互联网信息规定、医疗信息规定、个人信用管理办法等等。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后增加一条:“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是,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的白艳红律师对记者强调说:“目前,我国广大群众对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和防范能力,法律维权意识薄弱。而且,《刑法》仅对享有‘公权力’收集公民个人信息,并有法律规定保密义务的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作出了惩罚性规定。但针对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法律尚未明确规定。”

同时,白律师还建议大家:在办理相关业务涉及个人信息时应有自我保护意识,突出强调对方的保密义务。如果泄密行为造成当事人实际经济损失,当事人可依《侵权责任法》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泄密情节严重,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要求相关部门追究泄密一方的刑事责任。   所以,在公安机关斩断个人信息行业泄露黑手之时,个人信息保护日益被社会各方重视之际,老百姓也要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提高警惕,敢于维权,做到自我保护。

※链接

据美国媒体近日报道,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公司因侵犯用户隐私,此前被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判罚2250万美元。美国地方法院上周批准了FTC的这一处罚决定。今年年初,谷歌公司被曝借助苹果公司Safari浏览器的漏洞,绕过该浏览器的隐私设定,追踪用户的上网习惯。随后,FTC对谷歌侵权一事展开了调查。

※小贴士如何有效保护个人信息

慎重填写涉及个人信息的表格;实名车票、机票、有姓名住址的信封、快递单,不要随意丢弃;不要回答套问个人姓名住址的电话和攀谈;不要回答核实所谓“字迹不清”的邮件待投递的电话;不要委托非法调查公司、讨债公司办事;不要轻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户和密码、网络用户名和密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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