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热的夏天到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网购的行列,可是在网购之后,快递也不让人省心。随着气温的越来越高,快递在运输途中物件丢失的事件越来越多。近日,家住河滨新村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说自己的快递被人冒领了,但快递公司态度较恶劣,只是一味推卸责任。
快递被人冒领物流推卸责任
7月27日,张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套护肤品,收货地址写的是她自己家,卖家选择捷圆快递发货。可当她29日去查物流时,发现物流显示货已签收,但是她本人并没收到货。“我在网上查询货物是否到达时,信息说货物已被签收,可是我根本没收到。”张女士说。
于是她就打电话到捷圆快递询问,结果捷圆快递相关人员一口咬定是她本人让一个叫张芳(化名)的人代领走了,张芳还报出她的联系方式、住址和姓名才让其代领走的。可是张女士表示,她根本不认识这个叫张芳的,更加不可能将自己的信息告诉这个人,所以她认为是物流在说谎掩盖他们的工作失误。“我并没有让别人去帮我代领快递,他们肯定在说谎。”张女士告诉记者。
网上发帖最终获得赔偿
在与当地捷圆物流服务点沟通无果后,张女士就打电话到捷圆总部去投诉,但是捷圆方面对待这件事的态度令张女士很不满意。
张女士说他们把这件事推来推去,根本没有诚意要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为此,她决定把这件事情放到网上,让更多的人知道,同时她也不放弃与物流方面的交涉。
在张女士和供货商双方不断的投诉下,捷圆物流最终同意对这次丢失的物品进行赔偿。
保留证据为自己维权
经过记者调查,这类快递丢失的事件并不少见。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6月20日至2013年2月28日,国家邮政局在全国开展快递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提升申诉处理质量,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监管,着力解决当前快递服务中存在的快件丢失、损毁等热点问题,查处严重侵犯用户利益违法行为。同时,记者还发现,早在5月颁布的快递行业新国标,获得消费者的好评,但是在实行环节,却没有确切的惩罚措施,而且不具有强制性,这使得这些标准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消费者在快递行业遇到侵权事件的时候,要注意保留证据,这样一方面可以和物流公司交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或者在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上进行申诉,为自己进行维权。
- 云南省将着重打造4条电子商务渠道 2011/10/19
- 2015年年底陕西省力争半数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2011/10/21
- “十二五” 将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2011/09/22
- 云南局参与推动全省电子商务发展 2011/11/14
- 商务部:建立电子商务信用统计监测体系 2011/12/30
- 云南省将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2011/12/02
- 重庆市三大体系助推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 2011/10/08
- 十二五期间广东每年将投5000万支持电子商务 2011/11/21
- 2011中国电子商务大会暨电子商务博览会成功举办 2011/10/19
- 商务部信息化司改名旨在推动电商健康发展 2011/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