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P中国商务信用平台讯 现在网购已经算不上一种时尚,但是已成为了是一个主流的消费方式,如果你说你没有网购过不然会被周围的年轻一族笑掉大牙。如今,因网上购物价廉、便利,成了不少人主要消费方式,但与之而来有关网购陷阱的报道也越来越多。
据上海市消保委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全市互联网服务接受投诉4233件,同比去年上涨10.03%。由于在网购过程中,商家销售的商品通常以非直接接触的方式进行推介,商品质量性能和售后服务的真实情况易被商家故意夸大或遮蔽,导致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较难得到保障,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网购:成为维权重灾区
绳先生于2007年9月3日在考研共济网订购书籍,过了一个月仍未收到货。绳先生要求退款,该公司表示同意,但时隔数月经多次催问,也未拿到退款。绳先生随即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诉,此时已有几十名消费者对这个网站进行投诉,反映的问题均是网上订书一直没有收到或答应退款一直拖延。消保委多次上门调查,网站负责人推诿不见,而其工作人员则采取能拖则拖、能混则混的态度,不积极配合解决。绳先生的退款,一直到2008年1月才收到。
像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市民刘小姐说她去年在九九网上书城订了本书,结果书被莫名其妙地邮丢了,多次交涉要求退款都被拒绝。没有办法向12315投诉,在压力之下网站才答应退还,但不退现金,而是还要在九九网上书城购买的如数的金额。刘小姐无奈地对记者说,实在不想继续追了,几乎两天就要给他们打个电话,电话费都花不起了。
邮购:以次充好质量难保
消费者范女士不是网购,而是选择同是无店铺销售的邮购。她于2007年1月收到上海人家邮购56部的邮购目录,2月初汇款255元购买了6件物品。2月14日,当她收到货物时,发现其中多件物品有问题:最新代升级缝纫机只有外文说明书,导致看不懂无法使用;双层晒衣篮一打开篮圈铁丝就断开了;收藏棉被的真空压缩袋起不到真空作用等。
2月16日,范女士将质量有问题的产品退了回去,要求按邮购目录上“1个月内对产品不满意,可寄回退货”的承诺,换其他产品。但该部表示,外包装已破坏,如果要换,须请示上级领导。范女士等了4个月还是没有音讯,再打电话过去时,电话已成空号。
维权:识别商家保留证据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细致明确:“经营者以邮购销售、电视(电话)销售或者互联网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应当保证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等与广告宣传相一致,并按照承诺的时限提供商品。”但无店铺销售已仍成了沪上维护重灾区,据统计,2007年市消保委共收到涉及网购、邮购和电视直销的投诉达3469件。
上海市消保委提示消费者,网购时应特别注意经营者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标明其真实名称与地址,并在交易过程中保留好网页、订单等相关证据。如果发生商品的外观、质量及性能等与广告宣传不一致或经营者未按照承诺的时限送货时,消费者可及时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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