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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2020-10-15 09:01:51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工作,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为规范开展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工作,大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江苏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苏信用发〔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内涵、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的适用范围和适用部门工作职责。根据实施目的、服务对象和实施效果的不同,将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类型分为诚信自律类承诺、证明事项类承诺和审批替代类承诺等三种类型,同时指出不适用信用承诺制的情形。

《通知》强调,信用承诺事项要实施清单管理,建立承诺人虚假承诺、违背承诺的失信惩戒机制。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制定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建立承诺人政务服务信用档案。同时提出从承诺人提出申请、开展信用核查、承诺人签署信用承诺书、限时作出办理决定、公示信用承诺信息、开展事中事后监管等六个方面完善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程序。

《通知》提出,要围绕完善平台信用承诺管理功能、推进信用承诺信息标准化、实现信用承诺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信用承诺信息管理。要从加强组织协调、加强规范实施、加强便企惠民、加强宣传引导等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各项重点举措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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